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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是如何产生的?

2017-12-06 孙洁 桂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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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人才队伍,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评选出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迄今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组织了三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共评选出150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是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中坚力量,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代表着“高层次审判人才”与“审判领域最高荣誉”,我们将他们称之为审判业务“梦之队”。


    本期封面聚焦,我们梳理总结了三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基本信息,同时每届分别选取了四级法院分属于不同业务部门的多名审判业务专家作为采访对象,向读者介绍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风采。


 

    法官是什么?美国联邦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在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例判决书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司法机关的职责范围是确定法律到底是什么。可见,法官的工作完全区别于工匠,不是简单地模仿和重复,而是一种法律的技艺理性。


    专业性、技术性强是法官职业最显著的特征。法官需要有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才能对法律的适用作出充分、严谨的解释和论证;需要有娴熟的司法技能,才能作出公正高效的裁判;需要有宽厚的人文素养,才能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具体的案件中得到更好的体现。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遵循审判工作规律和法院人才成长规律,以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人才队伍。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以培养高层次法官为目标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工作。经过严格评审,自2009年以来,先后三批共评选产生了150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其中首届审判业务专家45名(2009年)、第二届53名(2011年)、第三届52名(2014年)。


    这些审判业务专家来自全国四级法院,涵盖审判执行各个业务领域,代表着法官队伍的“精英化”与“专业化”,他们立足本职,刻苦钻研,锐意进取,积极承担重大案件审理、司法理论研究、法官培训教学等任务,在各自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是人民法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集中体现和杰出代表。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头顶“高层次审判人才”与“审判领域最高荣誉”的两大光环,可以形象地称之为审判业务“梦之队”。他们都是谁?他们是如何评选产生的?他们在法院工作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本文将梳理总结三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基本信息,呈现审判业务“梦之队”的面貌与特点。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是怎样产生的?


    近年来,全国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大力推进人民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广大法官的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不断增强,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法院不断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法治建设发表系列重要论述,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必然要承担特殊的重要责任。新的形势任务,要求人民法院必须要建立一支高素质、高层次、专家型的法官队伍。为顺应时代要求,加强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是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领域的最高荣誉,受到全国法院干警广泛关注,在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都有很大影响。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权威,我们对评选的条件、程序等都作了严格规定。”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管理办法》,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评选活动的相关程序、标准和要求。评选遵循以下程序:(一)申报和推荐。参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在法院申报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法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审判、执行部门申报参评。(二)提名。各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本辖区被推荐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提出参评人选,并经本院党组批准后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执行部门应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部门择优提出参评人选,并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三)组织评选。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和专业评审委员会对提名人选分别进行资格审查和专业评审;经评选委员会评议,提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人选,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审议批准。(四)公示。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人选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报请评选委员会复审。


    经过以上程序的层层审核、评选,才能最终确定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人选。据了解,为体现评选的权威性,评委中不仅有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和资深法官,还邀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专家和学术界知名专家学者。据媒体报道,我国著名刑法学专家高铭暄教授连续三届担任了评委。每次集中评议时,这位年过八旬、白发苍苍的法学泰斗都与其他评委一起,一丝不苟地审阅候选人的案例资料、论文、著作等详细资料,对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评估,然后郑重地投下自己的一票。许多评委甚至中午吃饭时还在讨论交流候选人的情况,午休时间也顾不上休息,认真敬业的精神让现场的工作人员叹服不已。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有什么特点?


    什么样的法官才能当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根据《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管理办法》,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对象为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参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品德高尚,清正廉洁。(二)精通审判业务,工作业绩突出,具有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是全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审判领域的业务带头人。(三)法学专业理论造诣深厚,对审判实务和法律问题有深入研究,有一定数量和较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四)本科以上学历。(五)具有审判员职务,任命法官后从事审判执行工作满十二年,或者在其他单位从事法律工作五年以上,且任命法官后从事审判执行工作满八年。


    2014年,《人民法院报》曾刊发文章指出,尽管经过层层筛选产生的150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分布在不同地域,从事不同的审判业务领域,但他们都有共同的特点。


    首先,综合素质过硬。每一名候选人所在法院的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都要对其思想素质、政治表现、廉政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意见。最后的 44 29986 44 13209 0 0 1691 0 0:00:17 0:00:07 0:00:10 2404公示阶段,则可以检验候选人的社会形象和群众认可度。凡是这些方面存在问题或者社会形象不佳、群众不认可的,都要“一票否决”。


    第二,审判经验丰富,工作成绩突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都是长期浸淫审判执行工作的资深法官,不仅审判经验丰富,而且都办理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质量高、效果好。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二十多年来审理了包括奥运口号著作权案、首例数字图书馆侵犯著作权案、高考试题著作权纠纷案等数百件疑难复杂案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被当事人赞誉为“辨法析理、胜败皆服”。


    第三,理论功底深厚,研究创新能力强。作为专家型法官,必须要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目前已经评选产生的150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中,有118人为硕士以上学历,其中84人具有博士学位。他们大都发表或出版过高质量的论文、著作或主持承担过重大调研课题,学术水平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致肯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甘雯,先后发表论文近20篇、出版著作80余万字,并参与起草了《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多个司法解释。沈阳铁路运输法院院长杨佩正,出版著作近百万字,其中《涉讼犯罪论》一书得到刑法学专家高度评价,称赞其立法建议具有开拓性,填补了刑法理论中涉讼犯罪的空白。


    根据资料统计,150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中,年龄分布范围为:“50后”29人,“60后”107人,“70后”14人。层级分布范围为:最高人民法院37人,高级人民法院58人,中级人民法院45人,基层人民法院10人。目前,全国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各地均有法官入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综合来看,这些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中,既有院长、庭长等各级法院的领导干部,也有许多一线法官。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发挥什么作用?


    尽管150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占全国法院干警总数的比例还不到0.05%,但他们发挥的作用却不容小觑。


    首先是“领头雁”作用。《人民法院报》曾刊文指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一直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特别是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方面,他们的优势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体现。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王淑梅,曾妥善办理了马绍尔群岛第一投资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英国伦敦临时仲裁庭仲裁裁决案等一系列重大涉外商事海事案件,向国际社会展示了我国公正、公平、高效的司法形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丁文联,主审了我国首例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专门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公布,案件判决书被译成英文在国际上产生较大影响。


    其次是智库作用。2010年5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谈办案方法》,以办案方法和办案经验为主题,由审判业务专家在自己专长的审判研究领域选取相关内容,从提高法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的角度进行深入阐述,尤其注重业务钻研和能力培养,内容涵盖了庭审实践、审判经验、办案技巧心得体会、疑难案件办理思路、解决缠诉闹访的有效做法以及治学研究成果,等等,成为法官办理各类案件的一本重要参考书。


    为了充分发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智库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每两年组织举办一次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论坛,旨在创设人民法院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的高层次研讨平台,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的决策和实践提供智力支持。


    201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了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论坛,数十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与法院领导、专家学者一起,就司法理念教育、司法能力建设、法官职业素养等法院工作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会后汇编出版的《理念 能力 作风——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论坛文集》,被许多法院作为参考资料供培训、学习使用。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楠,结合自己对中基层法院如何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思考,组织当地法院大力推进“诉非衔接”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改革试点,取得良好效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两次作出批示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第三是榜样作用。福建省社会建设研究会研究员曾表示,当下,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重要转型期。愈来愈多、越来越复杂的矛盾纠纷必将以案件的形式汇聚到法院,人民群众无不期待着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平正义的审理。在这一社会背景下,审判工作绝对不是事实与法律一一对号入座的简单关系,需要审判者能够抽丝剥茧,条分缕析,还本归原,正确适用各种法律法规。这对法官的专业知识与职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可以说,当今社会迫切需要更多的专家型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产生正是顺应了社会需要,并且在法官中发挥了榜样和“标杆”作用。


    高铭暄教授曾这样评价评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意义:“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有一批高水平的法官。评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就是树立了一批‘标杆’,可以带动一大片法官,鼓励他们一辈子学习,特别是可以激励年轻法官钻研业务,提高他们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对于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人民法院报》曾刊文指出,现实中,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不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着身边的同事,还经常走上讲台,把自己的知识、经验传授给广大干警。在“全国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的首批入库教师中,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占了其中的近一半,成为法官培训师资队伍中的骨干力量。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多次组织讲师团赴西部地区巡回授课,部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与其他优秀法官一起,深入西部地区法院传道授业、答疑解惑,受到了当地法官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


    目前,在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的影响和带动下,全国许多省区市也在积极开展本地专家型法官的培养、评选。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曾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划,将加快“全国司法人才库”建设,2018年前培养审判业务专家、专家型法官3000名。


    周强院长在第三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颁证活动上曾强调,高层次审判人才是人民法院的业务骨干,是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就必须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大力加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层次法官队伍;要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表率作用,推动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法院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十九大报告中贯穿着大量法治的精神和要求,再次强调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必要性。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既是荣誉也是责任,我们期待在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引领示范作用下,涌现出更多的专家型法官,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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